本文共599字
本報今推出「電動車推廣難題」專題,探討電動汽車近期大幅成長,但中央修法牛步,地方也無法推動,如今社區大樓裝充電樁的比率仍低。台北市副市長長李四川今表示,北市現對於既有社區為輔導採共用補助方式,提供充電樁和滅火設施等補助,盼鼓勵裝設,未來也將朝法制化,建立新建停車空間設置安全規範。
內政部已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申請建造執照的新建建築物停車空間,應預留供電動車輛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的裝設空間。
至於既有社區大樓面臨裝充電樁的困境,李四川直言為什麼不敢裝?一是火災疑慮,二是原有電力系統要怎麼拉電。中央、地方政府如果訂定相關法令,結果社區不能執行,還是會被罵。因此從法制面來看,北市現有訂定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及設置範本,透過加強輔導、補助有管委會社區者較好推動。
李四川指出,在中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完成前,為響應淨零排放推動,且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他將邀集交通局等相關局處,研擬如何克服執行上的各種困難,北市會從現階段輔導補助朝自治條例的制度化規範。
他不諱言,鋰電池燃燒後,得透過滅火毯或泡水池等作為因應加強,火災疑慮確實是一個問題,除了民眾要有消防意識,停車場的滅火設施也須連同充電樁設備一起設置。
李四川說,社區大樓設置充電樁不只技術、防災層面,還有增建經費,未來也會考慮針對裝設數量、強化滅火設備提高給予相對應補助,盼達到鼓勵並提升安全作用。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