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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憂碳費如何接軌歐盟CBAM 環境部:可抵扣

本文共524字

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台北13日電

針對產業的擔憂,環境部今天表示,依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2023年5月17日公布的正式文本,國內的「碳費」屬於歐盟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確定可予以抵扣。

國內已於8月底公布碳費三項子法,碳費制度已正式上路,將自2025年開徵、2026年起收取。環境部今天舉辦「碳費制度三項配套子法」法規說明會,供業界聆聽,有業者擔心國內碳費徵收制度,未來如何與CBAM接軌。環境部會後回應,確定可予以抵扣。

環境部進一步說明,依歐盟CBAM實施期程,從2023年10月起為過渡期,進口商有義務申報進口產品的碳排放量;並自2026年CBAM正式實施起,產品進口商就必須透過購買CBAM憑證進行財務調整,以平衡碳成本。

環境部也說,根據歐盟CBAM憑證扣減規則,被CBAM納入規範的產品,在歐盟若享有免費排放額度,對應的排放量並無承擔碳成本;另外,產品如已在生產國實際支付碳價,例如碳稅、碳費或排放交易等,則可提出證明文件予以扣除。

以鋼鐵業為例,環境部說,國內碳費徵收對象為鋼鐵廠,其產品鋼胚如輸銷到歐盟,因其產品生產的碳排已繳交碳費,屬於已支付碳價,即可對應扣除已繳納的費用,至於詳細計算扣抵結果,尚需等歐盟扣減調整計算方式公布後,再依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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