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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今天上午召開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討論包含費率訂定法制作業、費率調整規畫,以及不同費率(含優惠費率)方案對個別產業的衝擊影響評估。今天審議會歷經4小時討論,正式費率仍未出爐,不過審議委員初步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價格每公噸300到500元,並採每2年來進行檢討和調升為原則,優惠費率則保留到下次討論。
環境部日前正式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碳費子法,宣告台灣正式邁入碳定價時代,初步徵收對象以年排放量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為主,約有281家公司要繳交碳費。碳費費率原定今年6月發布,明年開徵,卻因討論過程不順利,預計10月底才能完成審議,明年5月採試申報,2026年才會真正開始收費,今天環境部召開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進行費率的討論。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會後指出,這次對於費率還沒有最終決議,但這次初步費率有提供一個區間範圍,審議委員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價格區間為300至500元,並且每2年進行檢討和調升,若企業願意自主簡減量就能適用優惠費率,不過今天沒有優惠費率的建議草案,而審議委員認為,優惠費率本身應該要有足夠誘因讓徵收對象減碳,所以優惠費率和一般費率一定會有不同,因此會在下一次會議來討論,第6次審議會應該會是最後一次。
另外,有委員建議環境部應規畫訂定2030年後的起始徵收費率,費率應比照國外滾動式調整,黃偉鳴說,根據國際碳定價評估,委員建議2030年後的一般費率以每噸1200到1800元為區間,然而審議委員2年1任,現在若直接訂定2030年後的費率,未來委員的權責就會有所衝突,加上未來有很多不確定性,碳費政策還是必須上路才能檢討,因此這次每噸1200到1800元的區間只是建議性質,環境部對費率並沒有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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