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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國發所教授每年可指導14生 教團:比例偏高

本文共680字

中央社 記者許秩維台北1日電

先前曾發生論文抄襲爭議的台大國發所,近日公布精進學位論文品質相關辦法,專任教授每學年最高可指導14人。教團今天表示,此上限仍偏高,應檢討招生人數或增聘師資。

前年有多名政治人物出現論文爭議,台灣大學去年6月教務會議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要求各系所建立教師可指導研究生人數、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等品質管考機制,並經過系、院務會議通過,送教務處備查。

台大各系或學位學程陸續公布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例如台大土木工程系規範擔任論文指導教授者,指導研究生的新收人數,每學年至多12名,指導研究生總人數以30名為原則,學位論文原創性檢查的比對相似度應低於25%。

先前曾發生論文爭議而撤銷學位的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昨天也公布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原則,專任教師每學年新收指導的博士生最多2名、碩士生(不含專班)6名、在職專班生6名,論文原創性比對相似度應低於15%。

同為社會科學院的台大社會系則規範,專任教授每學年新收指導研究生人數上限以3名為原則,指導總人數上限以6名為原則,如有超出前項規定的需求者,需經社會系研究生委員會同意,而研究生論文原創性比對相似度應低於20%。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陳柏謙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以社會科學領域的論文來看,老師如果要認真指導,1學年新收10多名研究生的上限仍偏高,而國發所訂定這樣的上限,雖然也許已比之前降低,但可能也反映師資的不足。

陳柏謙提到,如果要維護碩博士論文的品質,建議系所應盤點自身的教學量能,指導教師人數是否足以支應碩博士班和在職專班的學生數,如發現不足,就應考慮增聘師資或調降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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