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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災後重建 內政部將進駐花蓮成立危老輔導團

本文共690字

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台北25日電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今天表示,為協助花蓮復原,中央推出「公共設施復原重建」、「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等方案,也請內政部進駐花蓮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

為協助花蓮震後重建,鄭文燦今天主持「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會議,邀集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張景森、秘書長李孟諺及各有關部會研商後續復原重建方案。

行政院會後透過新聞稿表示,鄭文燦會中聽取包含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學校受損校舍重建、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受災戶住宅修繕及重建補貼方案、受災民眾慰問金補助、金融機構協助措施、災區就業扶助方案與經費評估、災後重建組織架構,以及受災戶學貸利息、健保、勞保、農保、國民年金、水電費、房屋稅、地價稅等減免方式方案。

鄭文燦要求,相關部會針對產業及觀光振興方案應增加振興補助額度,並請主計總處匡列適當經費額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也應盡速盤點災區重建需求,並對受震災影響建物完善各項補助措施。

鄭文燦指出,後續請內政部主導進駐花蓮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花蓮重建辦公室」,實地了解民眾需求,提供全方位協助及服務事項,同時賑災基金會也應專案給予災民適當生活補助,協助災民重建家園。

此外,鄭文燦強調,受災戶若符合災防法相關規定,可適用學貸利息補貼、勞保、農保、健保、國保及水電費、租稅減免等措施,相關部會應盡速協助災民辦理,減輕災民負擔。

鄭文燦提到,根據工程會及主計總處統整各機關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經費需求,總經費預估超過200億元,經費來源包括公務預算、特種基金、第二預備金、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及中央地方災害準備金等,若非屬公務預算項目可以支應者,由「賑災基金會專案募款」募得的善款專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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