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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藥局賣「雪花冰」 衛生局稽查開罰業者決定停賣

本文共737字

聯合報 記者王勇超、潘奕言/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一家藥局竟在店裡賣「雪花冰」,有多種口味,竟灑上益生菌,引起網友關注討論。衛生局前往稽查,發現多項違反《食安法》事項,依法處6萬元以上罰鍰並限期改善,另有疑涉《藥事法》事項,將從嚴辦理,業者也決定停止販賣雪花冰。

對此業者表示,在藥局販售雪花冰並非為了牟利,而是要療癒經常來拿慢性病藥的客人,因為「吃藥很苦、生活很苦,想給客人一些甜蜜的感覺」,原本是好的善意,但沒想到引起衛生局的關注,「我們其實有點挫折!」

有網友在IG上拍影片分享,某天他去藥局買藥時,意外發現店家竟有販售「手拿雪花冰」,有多種口味,他後來買了可樂和可爾必思口味。他指出,雪花冰冰晶細緻,最特別的是藥局會在冰上灑益生菌幫助消化。

藥局去年在臉書透露,想讓民眾品嘗甜食的美味,也希望能讓大家吃的無負擔,因此特別引進飲料倒入3秒就變成雪花冰的冰品機,現場打開可樂、汽水、巧克力飲品、養樂多等,倒入機器後製成雪花冰,現點現做,希望讓客人有滿滿的驚喜。

衛生局到場稽查發現,業者販售冰品的器具陳列於營業場所,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有工作人員未體檢、食材未採先進先出、未保留食材來源相關資料等缺失,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飭令業者限期改善,若複查未改善將處6萬元以上罰鍰。

再查營業場所冰品機台後方,查獲「東尼甜玉米片」(效期2023.2.1)等6項逾期產品,依違反《食安法》逾期產品就地監督銷毀,並處6萬元以上罰鍰。另查營業處所桌檯放置數包未有藥品許可證字號的益生菌,業者無法提供合法購買憑證等資料,疑涉《藥事法》從嚴辦理。

雪花冰一杯59元,多達15種配料可挑選。業者說,雪花冰並沒有賺錢,而是要服務病人,有人把來藥局買雪花冰的影片貼上網路,許多網友轉發,衛生局今早也派人來稽查,因此決定停止販賣雪花冰。

藥局門口張貼雪花冰海報。記者王勇超/攝影
藥局門口張貼雪花冰海報。記者王勇超/攝影
高市衛生局今早來稽查後,藥局決定停止販售雪花冰。記者王勇超/攝影
高市衛生局今早來稽查後,藥局決定停止販售雪花冰。記者王勇超/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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