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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地長照機構 有條件免稅

本文共294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新竹縣稅務局提醒,私人捐贈土地給符合規定的長照機構,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捐贈時可免徵土增稅,不過,免稅土地之後每年都要接受檢查,若未按照捐贈目的使用,不只會被追補土增稅,還可能面臨最高二倍罰鍰。

稅務局說明,財團法人長照機構受贈土地要免徵土增稅,除須由私人捐贈、受贈人為財團法人外,還要符合三項要件。

首先,受贈土地須確實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使用;第二,財團法人章程須載明,解散時剩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第三,捐贈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的利益。

稅務局提醒,免稅後仍會持續列管,每年定期檢查。若發現土地未按照捐贈目的使用、違反事業設立宗旨,或土地收益未全部用於該事業,恐面臨補稅加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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