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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買後付」開發票有眉角 涉及商家、消費者兩端交易 應依規定分別開立交付

發票示意圖。 記者游明煌/攝影
發票示意圖。 記者游明煌/攝影

本文共814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先買後付」(BNPL)近年受到愈來愈多人青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對BNPL業者而言,提供先買後付服務,因涉及與商家、消費者兩端交易,都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分別交付商家及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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