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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行動支付 有條件享優稅

本文共303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小商家導入行動支付或KIOSK設備,營業稅可享1%優惠稅率,並可免開發票,但須符合銷售額與使用比例等條件。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單季營收未達240萬元者可申請適用,優惠至2028年底,但若未達使用門檻,將被取消資格。

國稅局說明,為鼓勵小型店家推動數位支付,降低現金交易,業者可透過合作的行動支付業者或KIOSK設備廠商代為申請,經核准後,自當季起適用優惠稅率,減輕稅負並簡化發票作業。

不過,享有優惠也有條件限制。若使用行動支付的店家,單季完全沒有行動支付交易,或使用比率過低,將自次季起停止適用,例如前四季累計行動支付占比須達5%,之後每兩季還需提高至9%、13%、17%及21%,若未達標就會被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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