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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繳憑單申報 2月2日截止

本文共332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202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為今年1月1日至2月2日,提醒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應儘早完成申報。

南區國稅局說明,配合所得稅優化扣繳制度,自去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由事業負責人、機關、團體或學校的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修正為事業、機關、團體或學校等「本身」,各扣繳單位在申報202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資料時,務必依修正後規定正確填列「扣繳義務人」。

同時,為提升申報單位申報效率及減輕行政負擔,今年優化扣繳申報軟體功能,於列印「申報書」及「回執聯」作業,新增可採逐一選取或連續選取多筆申報單位之申報書及回執聯列印功能,可一次列印多筆,大幅減少重複操作時間,提升整體申報及列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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