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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家庭副業 有條件適用

本文共328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房屋稅、地價稅適用自住優惠稅率,都必須符合未出租、未供營業使用。

不過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依財政部訂定的審核標準,「個人利用自用住宅從事理髮、燙髮、美容、洋裁等家庭手工藝副業,未具備營業牌號,也未僱用人員,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者,可視為無供營業用。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近日有民眾詢問,母親想在自家住宅經營家庭理髮,但又擔憂加重地價稅、房屋稅。

稅務局解釋,土地稅法對於自用住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理完成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的住宅用地,地價稅按千分之2計徵,較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優惠。

房屋稅也是一樣同樣道理,這類從事家庭副業情形,如符合已在該地辦理完成戶籍、無僱用人員等認定要件,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與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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