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小貨車加裝座椅 須變更登記

本文共277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彰化稅務局提醒,車主若在小貨車加裝後排座椅,讓車輛變成「客貨兩用車」,必須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補繳差額稅款,若未依規定辦理,卻仍行駛於公共道路,一旦被查獲,將依規定處以罰鍰,最高達全年應納稅額二倍,金額最高可達15萬元。

稅務局說明,貨車與客貨兩用車在稅額上差距不小,以排氣量1,997立方公分的小貨車為例,每年應繳的使用牌照稅為3,600元;但若加裝座椅後改為自用小客貨兩用車,每年稅額就會提升至11,230元,差距逾二倍。

擅自加裝座椅未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可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依自用小客貨兩用車的全年應納稅額處以二倍以下罰鍰,最高15萬元。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領萬元、抽萬元 元大銀行加碼應援
下一篇
幫未成年孩子買房是投資還是贈與?要節稅先備齊這些資料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