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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稅基每三年應調整一次 牽動7月後新屋稅負

本文共365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房屋稅稅基每三年應調整一次,今年6月底前,13縣市應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定調整房屋標準價格或持平,財政部官員解釋,房屋標準價格調整主要是影響今年7月後新建、增建、改建房屋。

官員解釋,法規雖規定每三年要重評一次,但不一定每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都會認為需要調整標準單價,也有時候會調整地段率或是其他標準表,雖召開評價委員會,但不一定會有所調整。

官員舉例,有些縣市可能覺得前次重評調幅已經很高,或是今年已調整稅率,若又再調整標準單價,擔心明年民眾收到稅單時,稅率、稅基雙漲的加成效果會導致民怨,因此委員會開會時都會有多一些考量。

房屋稅是以稅基及稅率來計算。政府先前為了打擊囤房大戶,推出房屋稅2.0(囤房稅2.0),針對非自住住家稅率區間調升至2%至4.8%,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並自2024年7月1日起上路,在稅率方面已經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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