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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5月開徵,因今年是房屋稅2.0實施首年,不少民眾對稅單有疑問,桃園市稅務局提醒,收到稅單若有疑問,先釐清三大新制。
首先最常見疑惑是「自住房卻被課非自住稅率」,問題可能出在尚未完成戶籍登記,財政部日前已宣布,因今年是上路第一年,考量民眾尚未熟悉新制,原本戶籍登記期限是3月24日,今年特別延長至6月2日,現在還有機會能更正稅單。
第二,民眾常遇到「僅一間自住房,卻不適用1%稅率」,稅務局解釋,「全國唯一自住房屋」須符合三條件,包括申報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一戶自住房;房屋未出租、未營業;豪宅不適用,房屋現值須在各縣市標準額以下。
第三,房屋出租卻被課高稅率?稅務局說明,一般出租住宅若想申請較低稅率(1.5%至2.4%),需符合條件,也要在6月2日前持租約向稅務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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