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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作室 留意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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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民眾辦婚禮,愈來愈多人喜歡客製化,業者常以工作室、電商、社群媒體等方式經營。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這類業者無論有無實體店面,只要有收費提供服務,就要留意營業稅規定。

高雄國稅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只要是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並收取報酬,無論是婚紗禮服出租、婚紗攝影、婚禮籌辦,或是新娘秘書等勞務,皆屬於「銷售勞務」,依法需課徵營業稅,應在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登記。

舉例來說,若某攝影工作室在網路上接受新人委託拍攝婚紗照,並收取服務費用,即使沒有設立實體店面,只要有實際從事營業行為,原則上都應辦理稅籍登記,依法納稅。

如果民眾以個人身分在網路上接案,且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可暫免辦理稅籍登記。起徵點金額於2025年1月1日起調整為每月5萬元,2024年以前則為每月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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