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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市場上新型產品不斷推出,單靠產品名稱或外觀,往往難以判斷是否應課徵貨物稅。為了避免爭議,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建議,進口廠商如果對進口貨物是否屬於應稅範圍有疑問,可事先向進口地的海關申請「預先審核」,確保進口流程順利。
蘇淑貞進一步說明,目前貨物稅的課徵範圍涵蓋七大類產品,包括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及車輛類。在海關進口稅則的「稽徵特別規定」欄位中,若標示有T(應課徵貨物稅)或T*(部分應課徵貨物稅)代碼,僅供進口人參考,實際是否需繳納貨物稅,仍需依據《貨物稅條例》規定辦理。
為讓業者能更方便判斷,財政部提供「預先審核」機制。業者可在貨物進口前,填寫「進口貨物貨物稅徵免申請書」,並檢附相關型錄、操作說明及圖樣等文件,向各地海關申請預先審核。
此外,財政部也在「稅務入口網」設立「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提供申請書下載及過去核復案例的查詢,方便業者參考。
蘇淑貞舉例,例如超低溫冷凍櫃因用途特殊,並非一般家用冰箱,因此不屬於應課徵貨物稅的範圍;手錶也不是應稅貨物。
然而,依據《貨物稅條例》,電烤箱須課徵15%的貨物稅,而氣炸鍋若為封閉箱型、以電加熱烘烤食物,也在應稅範圍內。但若是三明治烤盤,因不屬於箱型結構,則不需課徵貨物稅。
此外,貨物稅中的「電器類」共涵蓋九種產品,包括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及電烤箱,這些產品進口時,應特別留意是否需繳納貨物稅。
關務署提醒業者,透過預先審核機制,可避免進口後才發現需補稅或產生爭議的情況,歡迎多加利用,以確保進口作業順利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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