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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每台最高可退稅2,000元,今年6月14日將要屆期。財政部4日表示,將研議延長這項租稅優惠,正在跨部會討論中。
財政部經過盤點,今年上半年立法院會期預計將推動四大優先法案,包含《貨物稅條例》、《娛樂稅法》、《海關進口稅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等。
其中貨物稅條例,主要是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至於延長多久、額度是否再加碼,目前正在跨部會研議中。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落實節能減碳、綠色消費,財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二年後,在2021年修法展延二年,屆滿後再次修法延長二年,至今年6月14日屆期,財政部將研議第三度延長租稅優惠。
根據過去經驗,節能家電租稅優惠歷次延長皆以兩年為期,額度皆維持2,000元,可望朝此方向討論。不過財政部官員表示,仍要待經濟部送出稅式支出報告後,才會有進一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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