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notice-title img

周年 3 好禮✨活動快結束啦!

🎁訂閱即送 2025 投資理財攻略
✈️訂一年加碼帶你遊東京
🤩分享再拿 iPhone 16

年度最佳好康,錯過只能等明年囉…


限時活動 最後倒數

不再通知
notice-title img

周年 3 好禮✨活動快結束啦!

🎁訂閱即送 2025 投資理財攻略
✈️訂一年加碼帶你遊東京
🤩分享再拿 iPhone 16

年度最佳好康,錯過只能等明年囉…


限時活動 最後倒數

不再通知

收到員工扣薪令 依限辦理

本文共259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司有員工欠稅,收到法務部執行分署要求扣押員工薪資的執行命令時,應依限辦理,切勿置之不理,否則恐牽連公司本身財產。

稅務局近期收到公司會計詢問,公司收到執行分署執行命令,要求公司將某職員每月薪資扣押三分之一以繳納欠稅,是否應配合辦理?稅務局指出,公司必須積極依限辦理,否則恐影響公司權益。

稅務局舉例,王先生在甲公司上班,甲公司有給付薪資義務,王先生對甲公司取得薪資債權,因王先生有欠稅,稅捐稽徵機關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若執行分署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甲公司應給付王先生薪資抵償欠稅,則甲公司須配合辦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上一篇
財劃法初審 全數條文保留
下一篇
利息、違約金收入 課綜所稅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