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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設廣告塔 免課房屋稅

本文共333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有民眾詢問,頂樓架設廣告塔或基地台是否會增加房屋稅?高雄市稅捐處表示,廣告塔並未增加房屋使用價值,因此無須報稅繳稅。

《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廣告塔或基地台架設只增加房屋負重,並未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屬房屋稅課徵對象。

不過,若是搭建符合建築法認定的建築物,即為房屋稅課徵範圍,稅務局指出,建築物指的是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的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稅務局舉例,像是頂樓增建鐵皮屋,供住家或堆放雜物作倉庫使用,就必須課徵房屋稅;若僅在屋頂棚架僅供遮陽防雨用途,且未設有門窗牆壁,就屬於免徵房屋稅的範圍。雖然頂樓加蓋等違章建築須繳納房屋稅,但不代表繳交完畢就能成為合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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