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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人贈境內財產 適用免稅額

本文共226字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外籍人士贈與中華民國境內財產,也屬於贈與稅課徵範圍,並且同樣可適用每年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

台北國稅局表示,我國贈與稅是採「屬地」兼「屬人」主義,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的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贈與在中華民國「境內」的財產,同樣要課贈與稅。

至於贈與稅免稅額,針對適用對象規定,是否為我國國民並非關鍵,而是只要是贈與稅納稅人,就享有贈與稅免稅額,換言之,外籍人士贈與我國境內財產,每年也與國人一樣,可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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