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騎樓擺攤、設鐵捲門當倉庫 稅務局:要繳房屋稅

騎樓作為營業使用,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房屋稅。聯合報系資料照
騎樓作為營業使用,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房屋稅。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480字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即時報導

騎樓供作大眾通行,多半免徵房屋稅,但經常看見有攤販擺攤、架設鐵捲門當成自家倉庫等情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8日提醒,騎樓封閉供住家使用,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設攤營業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房屋稅」為持有稅,會向房屋所有權人徵收,每年5月為繳交房屋稅期間,房計算期間是從前一年度的7月1日至當年度的6月30日,計算方式為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房屋稅率。

台中稅務局表示,房屋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者,就免徵房屋稅,但如非供公眾通行使用,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舉例,像是民眾將自家房屋騎樓裝設鐵門或圍籬等阻礙公眾通行,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若房屋屬於自住課徵1.2%,若為出租4間以內課徵1.5%、5至6間2% 、7間以上2.4%,其他非自住則是全國2間3.2%、3至4間3.8%、5至6間4.2%、7間以上4.8%;設攤營業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3%房屋稅。

騎樓若作為公共使用,除了免徵房屋稅,更可省下地價稅,騎樓部分的土地是由整棟樓房的人持分共有,2樓以上住戶同樣可以減徵地價稅,但記得要在9月22日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11月繳稅時即可適用。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延伸閱讀

上一篇
員工差旅費抵稅 三要件
下一篇
11種中獎發票 不能領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完成

成功收藏,前往會員中心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