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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繳納證明 可補申請

本文共322字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日常有民眾來電詢問,以信用卡或銀行帳戶轉帳繳交房屋稅,沒有單據,是否可以補申請房屋稅繳納證明。

官員表示,為節能減碳,近期已推動無紙數位化,稅務局不主動寄送紙本繳納證明書的服務,民眾若有需要房屋稅繳納證明,可以到各地稅捐稽徵機關全功能櫃台申請,也可以線上即時補發。

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需準備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的健保卡,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收到電子郵件領件通知後,直接連線到網站下載電子稅務文件電子檔及簽章檔,或自行列印紙本。

稅務局官員補充,電子稅務文件可提供驗證服務,確認民眾持有的電子稅務文件檔案中,數位簽章有效性與文件完整性,效力等同政府機關核發紙本證明文件,民眾不需擔心電子證明文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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