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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明科大辦理113年度大專校院校園人權法治研討會

德明科大盧秋玲校長(前排中)、北二區大專校院學務中心王延年召集人(前排左二)、
該校柯志堂學務長(前排右二)、講師東吳大學林三欽教授(前排左一)。德明科大/提供
德明科大盧秋玲校長(前排中)、北二區大專校院學務中心王延年召集人(前排左二)、 該校柯志堂學務長(前排右二)、講師東吳大學林三欽教授(前排左一)。德明科大/提供

本文共673字

經濟日報 吳佳汾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柯志堂學務長於日前帶領學務團隊,辦理教育部「113年度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校園人權法治研討會」,當天有來自全台50多所大專校院辦理校園人權法治業務近70位先進熱情參與,首先由該校盧秋玲校長開場致詞,強調人權是基於相互尊重之下,拒絕不平等的對待,而一味的追求人權,罔顧法治與超越合理範圍,將淪為濫權,期待藉此次研討會,透過專家學者的經驗分享,讓與會的學務同仁更加清楚在教育現場,推動人權教育的實務及經驗,以增進各校重視並依法行政,具體保障學生權益。

此次研討會上午特別邀請東吳大學法學院林三欽教授,針對「學生權益保障與救濟之實務解析」實施專題講座,林教授首先簡述大學生權利救濟管道的演變,並舉出許多實務案例,讓與會者更加清楚了解大學生權益保障與救濟之實務與框架,以利各校檢視學校各項行政措施,是否更能精準符合學生需求及施行成效。

下午則由德明科大柯志堂學務長帶領學員參訪國家人權博物館景美紀念園區,園區特別安排當年受難者簡中生先生現身說法,並參觀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瞭解到台灣歷經戒嚴時期以及邁向民主之路的艱辛,見證臺灣民主化的重要進程。

近期教育部公布大專校院學權調查結果,結果呈現各校需要再加強的項度,有「思想、信念及宗教自由」、「隱私權」、「學生自治」等三項;現今學生在校內各項會議的出席地位也日益受到重視,以往師生關係不對等已不復存在,並在高中階段就開始重視自身權利。擔任教育工作者,更應與時俱進,充實自我知能,強化校園法治教育,培育學子成為知法守法的現代化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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