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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黃彥宏/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針對南寶(4766)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南寶複合材料科技(淮安)有限公司115年8月10日董事異動一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6款情事,惟南寶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南寶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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