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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在整併時,員工權益會碰到什麼問題?全金聯工會理事長鍾馥吉今日指出,員工權益因為缺乏事前與事後的參與,因此淪為空談;他強調,「員工安置計畫」對受雇人權益的保障,必須要經過勞資協議,不論是公民併、公公併或民民併,都要破除新舊雇主商議留用權,而是要讓工會有「知情權」。
鍾馥吉指出,所謂的「概括承受」權利義務,但在併購過程中並未受到保障,他更高分貝砲轟,勞基法第20條的「雇主只要承認年資,但不用原本的勞工條件」是一個惡法,而且為何合併過程只能拿資遣費?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舉行「財政部所屬泛公股金融機構,面對當前激烈競爭環境,如何擬訂泛公股合併之短中程策略與實施計畫」公聽會。工會代表也受邀參加。
鍾馥吉強調,員工安置計畫就算有,但由於沒有法律依據,在執行過程中,經常有爭議發生,而且雇主告勞工,由於有的是錢,使勞工都屈居弱勢。他也指出,在財政部推動公股投信「四合一」過程中,能和員工協調員工安置計畫。
華南金控工會理事長王英賢則表示,反對黑箱作業及損害勞工權益的整併,並強調不能把裁員、減薪、關閉據點、降低勞動條件作為完成整併的手段,否則勞資衝突增加、員工工作心情低落,這樣即使資產規模變大了也沒用;王英賢指出,這幾年泛公股面臨競爭激烈,合併固然重要,但核心資產是人,他認為合併前,至少要問以下的問題,包括合併後3年至5年的綜效?綜效來自於業務成長或裁員降低成本?兩家銀行合併的國內外分行,資訊系統、客戶,是互補或重疊?
立委劉書彬指出,在公公併政策執行前,國票金是最好的試金石,15席公股董事取得8席,少見由民營金控轉為泛公股主導的案例,但現在仍是改革延續過去利益,她要求不論是彰銀,或第一金來併國票金,整併必須做到以下3點:1、補足銀行業務及通路;2、降低人事成本、補足ROE和ROA;3、擴大規模提升競爭力,若答案都否定的,就沒必要「為併而併」。她也要求全面揭露國票金及子公司的副董事長設置與績效的連結,且在半年內提出國票金併購可行性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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