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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已核定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全年總放假日數為121天,其中3天以上連續假期(含例假日)共有9個。
依人事總處公布內容,2027年連續假期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天、農曆春節7天、和平紀念日3天、兒童節及清明節4天、勞動節3天、國慶日3天、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3天,以及行憲紀念日3天。
此外,由於2028年1月1日開國紀念日適逢星期六,將於2027年12月31日(星期五)補假。
人事總處指出,依「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規定,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如遇星期六,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如遇星期日,則於次一個上班日補假。不過,除夕及春節假期若逢例假日,得於前一個或次一個上班日補假。
依此規定,2027年2月6日至7日農曆初一、初二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將於2月9日至10日(星期二、星期三)補假;另4月4日兒童節適逢星期日,則於清明節次日4月6日(星期二)補假。
人事總處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原則上比照辦理;至於警察、消防、海巡、軍事等性質特殊機關,以及各級學校行事曆,則由各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調整。
至於民間企業放假安排,人事總處指出,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仍應依勞動部規定辦理。
人事總處並表示,202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公布於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 首頁「最新消息」專區,供民眾查詢及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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