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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翁至成/台北即時報導
56歲鄭姓婦人去年12月在網上認識一名網友,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可以賺錢」為由誘騙投資,先教她至合法幣商買虛擬幣,再把虛幣打入指定的電子錢包,鄭婦3個月來投資超過571萬元,直到無法出金驚覺受騙報警。警方請鄭女配合,順利逮捕前來面交的詐欺車手高姓婦人,意外的是2人同年紀,警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士林警方3月間獲報,鄭婦稱在網上認識網友,對方以投資為由誘導她投入資金,並根據對方說法至指定幣商買幣後打入指定的電子錢包,起初鄭婦還有收到約50個虛擬幣的獲利,直到想「全部出金」頻頻被攔,甚至要求出金費報警,才得知被騙,累積財損達571萬3455元。
警方見狀要鄭婦假裝配合,請她跟詐團說「願意面交」,接著所長蔡宗銘率同所警員洪信誠、王力陞、李季豐及芝山岩派出所警員曾浚育共組專案小組,在3月24日下午3時8分許,在台北市士林區德行東路一帶埋伏查緝,當場抓到同年次的詐騙車手高婦,並查扣手機1支。
高婦坦承犯行,但強調自己只是從基隆來「取貨」的,稱網上應徵面試工作不知道是詐騙,但警方查出她過去就曾因洗錢罪嫌被送辦,警詢後依詐欺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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