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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台北即時報導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事後有336人被送考成委員會記過,原一審判工會部分勝訴,勞動部、台鐵公司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改辦工會、336人敗訴確定。對此,台鐵產工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無法認同,將嚴重影響全台勞工國定假日出勤同意權,後續將尋求救濟方式。
台鐵產業工會2017年春節發起依法休假活動,事後有336人被送考成委員會記過,工會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判工會部分勝訴,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一審仍判決工會部分勝訴,撤銷裁決決定,且勞動部應依判決意旨做成裁決決定;勞動部、台鐵公司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改判工會、336人敗訴確定。
對此,台鐵產工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本案爭議核心,是針對「勞基法」37條所賦予國定假日出勤同意權,雇主是否得以程序限縮勞工同意權行使。
朱智宇指出,若如最高法院所述,法院已細究所謂勞資脈絡及本案過程,理應了解產工早已透過數次行動明確告知將進行依法休假,因此無法認同今天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認為本判決將對於全台勞工國定假日出勤同意權有嚴重影響。
朱智宇說,產工將待判決主文送達後與律師商討相關救濟方式,並再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後續也會窮盡救濟方法持續主張「依法休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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