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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昨上午發生嚴重氣爆,已造成4人死亡、31人輕重傷,檢警初步就現場工人、業者等約詢20人到案說明,台中地檢署認為有複訊必要,再將其中16人依「證人」身分通知到案,漏夜訊問後全數請回,目前暫無人轉列被告,尚未做出強制處分。
台中第六分局昨晚約詢現場工人、百貨人員、瓦斯業者等20人,承辦檢察官認為有複訊必要,再通知16人到地檢署開庭,列證人身分。
中檢由多達9個檢察官漏夜複訊多人,訊畢後將16人諭知全數請回,均維持證人身分,無人轉列被告,也尚未做出強制處分。
由於新光三越案發樓層當時有多個包商施作不同工程,氣爆意外發生時,除2名樓管、澳門籍夫婦等4人死亡,工地內也有部分工人輕重傷,因此尚無法到案接受詢問。
檢警就在場人員說明狀況,釐清工班施作內容、位置等釐清,全力追查氣爆原因,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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