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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後簽准執行死刑最多的法務部長是他...「檢察官部長」槍決114人

本文共619字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黃今夜伏法;近年民進黨政府3任法務部長邱太三、蔡清祥與鄭銘謙,邱未曾執法,蔡執行2人,鄭上任8個月執行「第1人」,鄭銘謙是否「連發」?還有待觀察。

鄭銘謙以檢察官身分退休擔任法務部長,領導檢察相關業務,在鄭銘謙之前,有呂有文、施茂林、曾勇夫、蔡清祥也是有檢察官背景的法務部長,「檢察官法務部長」執行死刑的人數以呂有文最多,呂任內槍決114名死刑犯。

呂有文歷任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法務部政務次長、部長及司法院副院長,他是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以後,簽准死刑執行最多的法務部長,在他一聲令下,共有114名死刑犯被槍決。

施茂林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2000年首次政黨輪替後,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施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2006年,施再簽准縱火犯鍾德樹的死刑執行令,但成命發生變化,因人權團體抗議及提出釋憲聲請等,法務部追回命令,槍下留人,之後施即拒簽死刑令。

曾勇夫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因前任部長王清峰拒簽死刑令之後,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曾任內簽准21名死刑犯執行令,包括張俊宏、洪晨耀、張文蔚、柯世銘、鍾德樹、管鐘演、王志煌、莊天祝、王國華、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戴德穎、紀俊毅、李嘉軒、陳東榮、陳瑞欽、林金德、張胞輝。

蔡清祥歷任基隆、桃園、士林地檢署檢察長、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部長任內簽准殺妻擄走女兒的李宏基、放火燒死6人的翁仁賢2人的死刑執行令。

前法務部長呂有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法務部長呂有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現任法務部長鄭銘謙。記者王聖藜/攝影
現任法務部長鄭銘謙。記者王聖藜/攝影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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