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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法》三讀通過 重創台灣能源轉型

本文共1395字

經濟日報 翁永全

《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14日三讀通過,不僅市場譁然,太陽光電產業七大公協會也對於重大能源政策未在公開、公正與充分討論下迅速通過,深感遺憾。這項制度變動,將全面波及95%守法的光電業者,使台灣綠電新增量大幅放緩,RE100企業勢必面臨綠電稀缺與成本墊高的壓力,進而衝擊半導體、AI 與出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動搖外資對台灣投資環境的信心。呼籲政府正視綠電供給風險,避免影響國家競爭力;經濟部與環境部應快速提出配套,確保環境保護與綠電供給並行。

《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三讀通過,如同光電產業發展的土石流,影響重大。業者/提供
《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三讀通過,如同光電產業發展的土石流,影響重大。業者/提供

能源政策未充分討論 後患無窮

七大公協會先前已公開呼籲,重大能源政策應經公開、公正、充分討論,避免在意見尚未整合時即冒然定案。環保團體也指出,能源與環境相關法案需要周延的社會對話,避免政策被政治化處理,不僅降低制度品質,制度落差也將造成執行斷層與社會成本。

本次修法過程草率粗暴,多方意見未能充分溝通即率爾通過,恐導致未來諸多後遺症,包括:執行標準不一、行政量能過載,增加政策落地風險,最終不利於環境保護與能源轉型。

輿論對此一面倒給予負評,對於政治人物操弄廉價的環保議題,以博取聲量感到無奈。業者認為,錯誤的政策帶來禍害無窮,苦果由業者及全民承擔;政治人物對產業瞭解不夠深入,短短任期內興風作浪,將帶來永久的罵名。

供給急凍「買不到、買更貴」雙重衝擊

修法後,大量案場將被迫進入漫長程序,綠電新增量因而放緩,企業買不到綠電,或被迫承擔高成本綠電。造成諸多後果:半導體、AI產業綠電需求難以滿足;出口製造業RE100承諾履行風險升高;外資對台灣能源穩定性的疑慮增加。

再生能源是全球認定最潔淨、最能減緩氣候變遷的能源型態,因此被國際大廠視為RE100的核心要件,其目的正是以保護環境為前提推動能源轉型。在台灣,再生能源長期被污名化為「破壞環境」,被套上比火力與核能更嚴的審查門檻。台灣政治凌駕一切,太陽光電屢次成為政策角力的犧牲者,制度負擔層層加碼,錯誤的標籤不僅模糊真正的環境問題,使綠電更難推動,進而提高企業取得綠電的難度與成本。

七大公協會強調:「我們推動綠電的初衷,是讓企業使用到更穩定、更便宜、更容易取得的綠電。但政策變動與政治拉鋸使綠電供給無法擴大,價格居高不下,最終受害的是整體產業鏈與全台企業。」

不應以少數個案 制定全國性制度

台灣多數光電業者皆依法合規推動綠能,卻因少數個案就被要求承擔全面性制度收緊的後果,不但懲罰守法者,也無助改善生態管理。更可能形成「良幣受害、劣幣淘汰」的現象,使綠電推動成本更高、速度更慢。七大公協會指出,目前約有35萬直接與間接從業人員,制度驟變使太陽光電產業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若大量案場長期卡關,不僅可能引發產業鏈萎縮、企業營運受阻,也使外資對台灣能源環境的可預測性產生疑慮,乃至出走。若政府未及時提出配套與因應措施,後果將不只是單一產業的危機,台灣能源轉型也將面臨失敗的風險。

七大光電公協會再次強調支持環境保護,也願意遵循新制度。政府也必須正視綠電放緩、成本墊高與產業鏈風險,並提出明確可行的配套,確保台灣能源轉型與科技產業競爭力不因制度落差而倒退。

光電產業七大公協會成員為: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中華民國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GESA綠能暨永續發展聯盟-太陽光電委員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暨儲能品質安全協會、中華民國商業總會能源產業推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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