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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波市地重劃計畫書內政部核定3案都在頭份市,面積10.88公頃,50年未徵收的原學校、公園等預定用地解編,公辦市地重劃整體開發住宅區等,預計明年底完工點交土地。
苗栗縣政府盤點檢討未取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內政部最近核定首波頭份市3處、10.88公頃公辦市地重劃計畫書,縣府辦理公告,即日至2月13日,民眾可至縣府地政處重劃科、頭份市公所及頭份地政地政事務所閱覽公告及有關圖冊,2月2日上午10點、下午2點在建國成功活動中心,2月5日上午10點在頭份社區發展協會,分別舉辦土地所有權人說明會。
地政處指出,3案周邊都已高度發展,公設保留地經檢討,並徵詢主管機關無使用需求後,公辦市地重劃市可以將原畸零不整,或未面臨道路土地交換分合,增加土地價值。此外,重劃後民眾取得可建築用地,以維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規畫配置公共設施,新建4座多元化公園,提升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及居住環境品質。
其中,第一案整體開發範圍二原「文中1」、「公2」、「公兒15」,在國道1號、顯會路、頭份國小、中華路之間約3.67公頃,變更部分為住宅區、廣場及道路用地,維持部分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
第二案整開四原「公11」,在中央路、中興路、東桃路及工業區之間約3.12公頃,經檢討變更部分為住宅區、灌溉設施專用區、道路用地,及維持部分公園用地
第三案整開五原「文高2」,在中央路、德義路、都新計畫住宅區及信二街之間約4.09公頃,變更部分為住宅區、道路用地及公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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