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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好室」遭建商非法竊佔 住都中心硬起來終止契約並提告

本文共886字

經濟日報 記者余弦妙/即時報導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日發出嚴正聲明,針對「延吉好室社會住宅」統包廠商宏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公然違法,強行竊佔已驗收建物一事,住都中心已認定其行為嚴重違反契約,依約於2025年12月11日通知宏昇公司終止契約,並對相關人員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絕不寬貸。

住都中心強烈譴責宏昇公司違法竊佔,嚴重危害國家資產與住戶權益。住都中心說明,「延吉好室」社會住宅已於今年10月14日驗收合格,依約宏昇公司應立即點交。然而,宏昇公司卻以「其他工程爭議」為由,拒絕辦理本案點交。

住都中心持續溝通無果,孰料宏昇公司董事長郭倍宏竟於12月10日上午率眾前往社宅現場,採取以下惡劣行徑:第一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制驅趕現場保全及物管人員、第二使用機車大鎖鎖住住都中心所有的社宅建物大門、控制電梯系統及鐵捲門、第三擅自取走公共區域鑰匙及已點交文件,意圖全面控制建物。

住都中心表示,宏昇公司前述行為已涉犯刑法第321條、第320條第2項之加重竊佔罪及第304條強制罪。這種惡意佔用行為,不僅是對國家資產的侵犯,更嚴重威脅到即將入住社宅民眾未來的居住安全與權益!

住都中心強調,依約啟動終止程序,今日全面接管、保障住戶權益,即日終止契約:宏昇公司行為已構成情節重大違約,本中心依契約規定,自114年12月11日通知宏昇公司終止契約,並依第五款規定扣發相關工程款與履約保證金。於2025年12月11日全面接管本案建物,確保建物設施完整與管理權責到位。

此外,住都中心也強調將追究刑責、絕不妥協,宏昇公司董事長等人員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04條、320條與321 條等規定,本中心將依法蒐證並提告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並主動將宏昇公司本次非法竊佔的重大違法事實通報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籲請所有與宏昇公司有合作關係之政府機關、金融機構、協力廠商等利害關係人,務必注意其公司信譽及履約風險。

最後,國家住都中心強調,本次終止契約及後續法律追訴,是為了立即排除違法狀態,確保社宅能夠在安全、合法的狀態下順利交付給承租戶。本中心保證,絕不會影響原訂入住民眾的期程與權益!我們將全力確保承租戶權益,請所有預計入住民眾無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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