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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建設11日針對高雄國賓案開發行為所提出質疑,發出聲明如下:
一、本案開發程序全程依法合規
大陸建設表示,本案自啟動以來即依規定申請並送審,所有程序均依法進行。
本案主要爭議源自東側及北側兩棟建物少數人士對景觀遮蔽之不滿,並以「並非危樓、不符危老條例」、「位處液化潛勢區不宜興建高樓」、「開發後將造成交通壅塞」等主張,試圖阻擾或拖延本案開發進程。
針對部分人士提出之訴願,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已於9月23日駁回其停止執行聲請、最高行政法院於11月6日駁回抗告;環境部並於10月3日依法駁回同一團體之訴願及停止執行申請,確認本案環評程序完整、資料透明且公民參與充分。
二、關於少數人士指稱「遭裁罰30萬元」之說明
該事件起因於高雄市政府工務局7月接獲民眾反映,指稱本案原建物後方車棚鐵皮鬆脫。當時正值颱風接連影響,為確保周遭民眾安全,本公司緊急卸除棚頂鐵皮並設置臨時安全圍籬,以降低風險。
此圍籬之架設與固定作業均依一般業界臨時圍籬標準作法辦理,目的為防止閒雜人員進入及維護場域安全,並未涉及整地、樹木遷移或建築基礎工程。
本案相關裁處涉及誤解,本公司已提出訴願,以維護公司聲譽與權益。
三、關於少數人士指稱「環評與都審資料矛盾、地盤由第二類變第三類」之澄清
依剪力波測試與鑽探報告,確認基地屬第二類地盤(普通地盤),此點亦已載明於環境部駁回少數鄰房住戶之訴願決定中,環評並無矛盾或瑕疵。
其後,本公司於都市設計審議期間,為強化周邊居民信心,基於採取更高安全標準之考量,主動以更保守之第三類地盤(軟弱地盤)條件進行大樓結構設計,並非地盤類別有「改變」,部分人士竟稱為「資料矛盾」、「前後文件不一致」,與事實不符。
四、關於少數人士指稱「危老耐震評估R值矛盾」之說明。
少數人士刻意將不同性質之評估報告混為一談,本公司深感遺憾。
109年之報告為依市府發函進行之例行建物公共安全檢查,所作的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報告申報風險值,與111年以危老結構安全性能初評報告,所作的耐震能力報告為不同評估樓層基準。
109年評估依往例以1F為據,111年則是以真正軟弱樓層4F進行評估,評估結果為R值52.45分,超過法定標準的45分,符合危老重建申請資格。
其後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為昭公信,更委託台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第三方評定機構)現勘並重新做結構耐震初評,評估結果為R值53.08分,亦明確超過法定標準,再次確認本案符合法規標準。
五、關於少數人士濫行檢舉之部分。
少數人士為阻撓本案開發,逕向地檢署提出與事實不符之檢舉及散布不實謠言,本公司對於少數人士濫用司法資源,企圖影響視聽,保留追究法律責任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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