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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今日在第1743次委員會議中,對上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開罰6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在網頁銷售苗栗縣竹南鎮的「上德漾」建案時,使用了不正確的廣告語言,誤導消費者。
公平會說明,該建案所在的區域是「科技商務專用區」,不屬於住宅區,但上德公司卻使用了「以家為中心」、「15分鐘生活圈內滿足食衣住行育樂」等描述,給消費者誤導的印象,讓人誤以為該建案可以當作一般住宅使用。
經公平會查證後發現,這樣的廣告宣傳與事實不符,違反了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因此對上德公司處以新臺幣60萬元的罰鍰。
公平會強調,由於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建商必須秉持誠信原則,確保廣告內容真實無誤,並協助消費者順利達成購屋夢想,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健全的不動產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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