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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業務局局長潘榮耀出席表示,為達成央行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央行提出協處措施。民眾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及房貸,不計入之房屋數及房貸戶數,即民眾只有繼承取得之房屋者,新申辦之購屋貸款,排除適用。民眾有房屋者,因有實質換屋需求,經與承貸金融機構切結約定下列事項後,新申辦之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得排除適用。
央行日前調整「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實施以來,部分民眾反應其房屋由繼承取得,或有實質換屋需求時,信用管制規範相關限制, 將影響其財務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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