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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降溫城市計畫祭開發基地誘因 都委會今審議通過

本文共946字

聯合報 記者林佳彣/台北即時報導

本報上月推出陽光行動專題「都市熱島盼降溫」,探討北市都發局今年推出的降溫城市計畫,而都發局為達目標,透過都市設計排除現行法令限制,針對開發基地放寬免計建築面積、容積樓地板面積等誘因,鼓勵開發單位設綠化陽台、露台,但不得登記為產權,盼降低體感溫度。台北市都委會今審議修正後通過,都發局預計年底前公告後發布實施。

都發局今年推出降溫城市計畫,盼藉三大策略達到體感溫度降溫2°C的目標,其中策略之一「體感降溫減碳」的具體措施為水綠降溫、遮蔭涼適等,涉及增加立體綠化設施及遮簷設施,因受限於現行法令陽台突出外牆2公尺、雨遮及花台突出1公尺,應計算建築面積、容積樓地板面積等規範,導致開發單位設置意願不高。

加上該計畫已列北市府明年度施政綱要,都發局因此擬定台北市開發基地體感降溫專案細部計畫案,內容包含放寬設置立體綠化設施的兩大條件,得不計建築面積、總樓地板面積與容積樓地板面積,以及不得登記產權,同時配合修訂台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導入台北體感降溫綠容率,並提送都委會今天審議。

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長謝佩珊今報告指出,目前台中宜居案例、高雄厝等縣市的立體綠化設施都以專案申請回饋,北市則率全台之先以全市性推廣。另,設置連續遮蔭設施深度不得超過4公尺,且與其外緣離地淨高比應達0.7以上;建築物棟距則依相關通風設計需求,讓路給風走。

都委會有委員提出執行面疑慮,開發基地未來是否要提細部計畫到都委會,都發局專委林芝羽回應,如果要達到綠化目標,在法令上,都市計畫必須先跑在前面,允許放寬高度比、不計建蔽率等,建管法令才能跟進,待公告後,後續個案就能適用,不用進到都委會審議,即建築師及開發業者可依都市計畫建議提送規畫方案、直接申請執照。

都委會主席、副市長李四川表示,2014年時任行政院秘書長,核定高雄厝,高雄市實施迄今近10年,最大問題就是委員提的執行面,一是陽台登記產權可賣錢,陽台加寬後,同仁擔心圖利問題,因此才不讓登記產權,二是顧慮陽台外推在雙北市相當普遍的違建,如果加大後,建管處往後碰到這類案件要強拆到底。全案修正後通過。

謝佩珊補充,若今未出席委員無意見,都發局將簽都市計畫公告的程序,預計年底前公告後實施,希望提高開發單位設置立體綠化等設施的誘因,而非強迫設置,公私協力去達成體感降溫的目標。

北市都發局今年推出的降溫城市計畫,盼藉三大策略達到體感溫度降溫2°C的目標,其中...
北市都發局今年推出的降溫城市計畫,盼藉三大策略達到體感溫度降溫2°C的目標,其中策略之一「體感降溫減碳」的具體措施為水綠降溫、遮蔭涼適等。圖/台北市都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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