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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總統20日針對「核電延役議題」時強調,雖然核管法修法通過,但面對核電廠議題,政府會秉持二個原則,三個原則來面對,至於新式核能技術他則說尚在研究中,大家未來還需要視狀況決定。
賴總統今日於總統府舉行週年記者會,他表示,核管法修法通過後,面對核電廠議題,程序上有二個必須,而政府會秉持三個原則,負責任審慎以對。
賴總統指出,核管法修法通過後,面對核電廠議題,程序上有2個必須,以及政府會秉持3個原則,負責任審慎以對,第1個必須、核安會必須依法訂定安全審查程序辦法,第2個必須、台電必須依照核安會訂定的辦法,進行自主安全檢查,評估有無重啟的安全條件,重啟的期程與成本效益。
另外,賴清德指出,3個原則是政府會基於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3個原則,來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地緣政治威脅,還有國際經貿體系重組等多重劇烈挑戰,負責任審慎以對,至於新式的核能技術,目前尚在研究,必須視未來的情況再做決定。
至於新式核能技術,賴總統則說,目前尚待研究,大家必須視未來的情況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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