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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關注的「比特幣是否適合作為外匯存底」議題。中央銀行正式回覆立委質詢,表達比特幣不符合外匯存底必須具備的條件。
10月底立委葛如鈞在質詢中要求央行研議比特幣納入外匯存底的可行性;央行副總裁朱美麗表示將研究並補充說明,而此次所提報告可視為央行的正式回覆。
央行指出,儲備資產需符合「安全性、流動性、穩定性與收益性」等核心標準,而比特幣因價格劇烈波動、流動性風險、資訊安全及監管未成熟等問題,難以擔任官方儲備工具。
報告同時提及,捷克央行於11月成立100萬美元規模的「數位資產測試投資組合」,但性質僅限於驗證技術與風險控管流程,明確不作為國際儲備。央行也引用國際貨幣與金融機構論壇(OMFIF)最新調查指出,高達93%的央行無意將加密資產納入儲備,顯示全球主流態度依然審慎。
央行分析,比特幣雖具有供給固定、去中心化與有助投資組合分散等特性,但其風險遠大於潛在利益。除了價格波動過高外,比特幣交易流動性仍依賴集中式交易所,一旦平台出現技術或監管事件,流動性可能瞬間蒸發;而私鑰遺失、錢包管理與資安問題,更使官方機構難以採納。
國際央行態度亦相當一致。歐洲央行總裁拉加德曾明確表示,比特幣不具內在價值,不適合作為儲備資產;瑞士央行與美國聯準會也都公開表態不會持有加密貨幣。國際清算銀行(BIS)、IMF、世界銀行等主要機構進一步指出,無抵押加密資產不符合儲備資產所需的安全性與可預期性。
央行在報告最後總結,全球主要央行普遍不認為比特幣適合作為儲備資產,我國亦將依循國際審慎原則,持續觀察其發展並評估對金融穩定與貨幣政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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