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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變壽綜合險理賠惹議 國壽提出兩大回應

本文共993字

聯合報 記者朱漢崙/台北即時報導

有媒體質疑國泰人壽有5張保單是美元利變壽險保單搭醫療險的「綜合險」銷售,理賠方式卻牴觸現有的醫療險規定,國泰人壽主管回應,經過內部調查保單資料,這5張保單在保費定價時,「第一年並未納入特定傷病的發生率」。換言之,雖然國壽這5張保單是在第二年開始醫療理賠給付,但第一年的費率計算並未收取對醫療險的保費,且國壽主管強調該保單還開放弱體投保,因此國壽認為,並沒有所謂的違規問題,也將向金管會保險局說明。

國壽主管指出,若產品不慎違規,一定馬上就會下架,並且對已銷售出去的保單,加註「批註」條款給予客戶例外的處理來保護客戶權益,但經過內部盤查,相關保單第一年根本未收取醫療相關保費。

5張被點名的保單,包括了第一盈家、金康泰、美愛康盈、好康愛、真愛密碼等,國壽相關主管指出,這5張保單都是透過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為出發,提供身故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及祝壽保險金等壽險保障,尤其是額外考量被保險人於人生歷程中可能因特定疾病而生突發性醫療及資金需求,因此搭配了醫療險保障,並且開放「弱體投保」,反而是對保戶有利,尤其是讓很多去投保醫療險卻經常碰壁的「亞健康」客戶還有得到醫療險保障的機會,換言之,這些保單屬「綜合險」的性質。

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指出,上述這些保單都屬「備查」生效,因此保險局會去作全面了解,包括了解其他保險公司的同類型產品定價情形,例如,第二年才開始的給付是否違反癌症及重大傷病險的最長給付等待期只能90天的現行醫療險規定。但陳清源也說,重點在於檢視業者的費率設計,亦即所收的保費,是否有排除第一年不予理賠的期間。

針對費率問題,國壽主管強調,保險定價時第一年,未納入特定傷病的發生率,因此並未收取相關的保費,因此並不是已開始承擔保險責任後,才另行約定等待期間或排除保障。這位主管形容,此類商品是以壽險為主,增加一些健康險成分的綜合險,超高齡社會很多亞健康體況的民眾,這些中高齡亞健康族群都有機會可以承保,所以國壽在上述的利率變動型壽險中,才增加第二年起的特定傷病保障,同時為了避免保戶「帶病投保」,才特別把觀察時間拉長至第二年,但即使如此,第一年也並未收取醫療這部分的保費。

國泰人壽主管強調,這個商品其實是沒有等待期,因為第一年沒有訂價,第二年才開始收:「等於是我們賣一個利變壽險第二年才附加一個醫療險,因為保費第二年才計算,所以一旦開始計算保費的時候,只要保戶有重大傷病馬上就可理賠。」

利變壽附加醫療險第二年才予理賠惹議,國壽:第一年未收醫療相關保費無損保戶權益。圖...
利變壽附加醫療險第二年才予理賠惹議,國壽:第一年未收醫療相關保費無損保戶權益。圖/國泰金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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