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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基本權益,產險公會提醒全國汽、機車車主,務必主動並定期檢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有效期限,避免因保單到期未續保而影響自身權益。依現行規定,若強制險保單到期後逾6個月仍未續保,公路監理機關將依法註銷車輛牌照,車主不僅可能面臨高額罰鍰,也可能陷入無法合法使用車輛的困境。
產險公會指出,為避免民眾因疏忽忘記投保,主管機關與保險公司已建立多重提醒機制。首先,在保險期間屆滿前30日,保險公司會寄發續保通知,提醒車主提前辦理投保。其次,若保單到期後仍未續保,保險公司會在30日內至少再寄送兩次通知,提醒車主重新投保。此外,若保險到期後第2個月與第5個月仍未投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與交通部公路局將聯名寄送提醒通知,強化宣導與警示效果。相關通知均會寄送至汽、機車登記地址或保險公司所留存的聯絡地址。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規定,若投保義務人於保險期間屆滿後逾6個月仍未投保,主管機關可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該車輛牌照。若車主在牌照遭註銷後仍持續上路行駛,將面臨更嚴重的交通違規處罰。
除了牌照可能被註銷外,未依規定投保強制險的車輛若遭警察攔檢或被交通勤務舉發,也將面臨罰鍰。依規定,汽車未投保可處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機車為1,500元至3,000元;微型電動二輪車則為750元至1,500元。若未投保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罰鍰將加重至9,000元至3萬2,000元,並扣留車輛牌照,直到完成投保為止。
產險公會也提醒車主,若個人聯絡資訊如通訊地址、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有所變動,應儘速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資料更新,以確保能順利接收各項保險通知,避免因資訊未更新而錯過續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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