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 App

  • 會員中心
  • 訂閱管理
  • 常見問題
  • 登出
bell icon

杉林溪遊園車墜邊坡釀傷亡 金管會:可申請特別補償

本文共612字

中央社 記者蘇思云台北10日電

南投縣杉林溪森林生態渡假園區1輛園區接駁車9日墜落邊坡釀1死7傷,金管會今天表示,遊園車沒掛車牌,不適用強制險契約,不過其性質仍屬強制汽車責任險契約的汽車種類,受害者可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額比照強制險,身故給付新台幣200萬元,醫療以20萬元為上限。

南投縣杉林溪森林生態渡假園區1輛園區電動接駁車9日墜落邊坡,釀駕駛與乘客共1死7傷。外界關注保險理賠狀況。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根據報導,遊園車主要是園內接駁使用,本身沒掛車牌,因此無法跟一般掛牌車輛直接投保強制險。

蔡火炎進一步指出,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強保法)規定,遊園車符合金管會跟交通部公告強保法的汽車種類,屬於「其他各種非依軌道行駛,具有運輸功能的陸上動力車輛」,像園區遊園車、沒輪胎的挖土機等都屬此類。

蔡火炎解釋,依強保法第40條規定,這類車輛如果乘客跟車外第3人因事故受損害,受害者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比照現行強保法規定,身故給付200萬元,醫療以20萬元為上限。若特別補償基金補償後,若確認有所謂應負責任者,可再做代位追償。

此外,蔡火炎指出,杉林溪遊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不過承保公司與金額屬營業資訊,不便說明。公共意外責任保險是否啟動,待司法進一步釐清,若確認依法應負擔賠償責任才會啟動。目前承保公司已啟動保戶關懷措施,保險局將持續關心此案進度,並適時協助。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猜你喜歡

上一篇
對抗慢性病最大危險因子「代謝症候群」 南山人壽攜手健康神隊友助攻
下一篇
淡季不淡!國銀以房養老首季爆量 背後三大關鍵原因曝

相關

熱門

看更多

看更多

留言

前往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