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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積極衝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與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績效,昨(12)日公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鼓勵措施,放寬投信業者申請「鼓勵投信躍進計畫」的標準,重點指標如放寬赴境外進行基金銷售總額計算方式納入OBU和OSU的績效、參與TISA也納入加分指標,該措施即日生效,預計明年6月投信業者申請時可適用。
金管會證期局指出,因投信投顧公會提供業界建議,經評估後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鼓勵措施,以期投信業者踴躍申請,並同時達到推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和TISA的多重目標。此次修正措施主要針對投研能力、國際布局及人才培育等三面向進行細部指標調整,在國際布局方面,原條文將OBU、OSU排除在最近一年赴境外進行銷售或私募投信基金活動的績效之外,修正後納入OBU和OSU的基金銷售,可同時鼓勵業者推動國際性銷售業務。
其次修正重點是其他對我國資產管理業務經營和發展有具體績效貢獻的指標,像是鼓勵投信業者多發行TISA,因此納入該措施之中。
此外,此次有二項指標調整更有利於外資投信申請該措施,一是針對投研能力方面,原條文規定投信基金複委任或委託海外顧問的檔數和規模,在第一年達到不超過跨國投資公私募投信基金總檔數或總規模的二分之一後,次年起,每年比率都要比前一年度減少10%以上,直到僅剩10%比率。證期局指出,就像減重不可能無限制減下去,因此放寬標準到比率可達總檔數或總規模的三分之一。
二是人才培育方面,修正國內外集團母公司或關係企業移撥人才規定,證期局舉例,原條文將台灣區風險控管主管兼任亞洲區主管的人才調動排除在加分項之外,修正後則納入這類人才調撥,可協助培訓核心資產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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