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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 記者林勁傑/台北即時報導
泰山公司(1218)投資街口支付36億元股權交易案愈演愈烈。泰山最近具狀指控街口金融科技公司負責人胡亦嘉涉嫌侵占其中「購買老股」14億元,且多次發文給台新銀行提醒應禁止街口金科動支該帳戶資金,沒想到台新銀行仍讓胡亦嘉搬空帳戶。對此,台新銀行聲明遵循法令規定辦理,絕無不依法行事或延誤情事。
台新銀行表示,「對客戶所涉司法爭議,均尊重法院裁判,對於客戶帳戶之管理亦是遵循法令規定辦理,絕無不依法行事或延誤情事。」
街口金科聲明稱,泰山公司將其於民事案件主張作為誣指胡亦嘉侵占之理由,胡亦嘉再次強調:街口金科依法及依約對泰山公司根本沒有任何受託義務,亦無任何判決裁定禁止街口金科對股款為動支,並無挪用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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