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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曼群島國際稅務合作部(DITC)宣布,將在其官方系統網站(DITC Portal)重新啟動國別報告(CbCR)功能,所有於開曼設有集團成員公司(CE)的跨國企業集團,最晚須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重新註冊」(re-registration)。專家提醒,逾期不僅有行政罰還可能觸及刑事責任,企業應即刻盤點並依規上線,避免程序性風險演變成合規成本。
勤業眾信稅務服務執行副總經理周宗慶指出,DITC於2025年8月29日發布產業諮詢報告,正式宣布國別報告功能回歸DITC Portal。該網站同時為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CRS)、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及經濟實質申報之共用平台,將成為跨國企業集團辦理註冊與申報的唯一管道。舊版國別報告入口網站已於7月24日退役,新系統採分階段上線,分為重新註冊與正式申報兩個階段。
周宗慶進一步說明,第一階段「重新註冊(CbC Registration)」為所有跨國企業集團必須完成的程序。凡在開曼群島設有當地CE者,都要透過DITC Portal重新登錄,且同一集團在開曼的所有CE應合併提交一份新通知,此階段的截止日即為2025年11月30日。
第二階段為「國別報告申報(CbC Reporting)」,僅限於需在開曼群島申報的跨國企業集團,包含最終母公司或受指派代理母公司為開曼居民的情況。周宗慶表示,DITC預計於2025年11月開放此功能,屆時將通知已完成重新註冊的主要與次要聯絡人。
勤業眾信稅務部協理呂佳蓉補充,目前DITC Portal僅開放第一階段的重新註冊功能,第二階段的申報功能仍待公告上線。她提醒,若跨國企業在年度中開曼CE有變動,仍應依規更新通知內容,並在「會計年度結束日前」完成國別報告通知(CbCR notification),以免逾期受罰。
呂佳蓉指出,依開曼群島現行規定,若企業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國別報告通知義務,可能被處以美金10,000元罰金或6個月徒刑,另有美金4,000元行政罰款,若仍未繳納,還會加徵每日美金200元違約金,直到補繳為止。
周宗慶提醒,若企業採曆年制,而DITC第二階段功能於2025年11月尚未正式開放,仍應採取可行方式(例如以電子郵件寄送至DITC指定信箱),於12月31日前完成國別報告通知,以確保形式與實質遵循不間斷。
他建議企業應提早檢核主要/次要聯絡人資訊與CE名單是否一致,並持續關注DITC後續公告與指引更新,以免因程序疏漏影響整體合規進度。
周宗慶提醒,DITC將國別報告與CRS、FATCA及經濟實質申報整合於單一平台,有助於減少重複申報與技術風險,但在過渡期內,企業的時程管理與資料一致性更顯關鍵。只要提早準備並依規完成註冊及通知,就能平穩過渡至新制度,避免額外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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