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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球穩定幣市場呈現蓬勃發展的態勢,台灣會跟上這波潮流嗎?中央銀行業務局局長謝鳳瑛給予正面回應。
謝鳳瑛表示,現行貨幣體系有四種,公部門的準備金為批發型貨幣,零售型為現金;私部門也分成兩部分,分別是銀行存款與電子支付。
隨著時代演進,未來數位貨幣同樣有四種,目前的準備金代幣化後,會成為批發型CBDC(央行數位貨幣),現金代幣化後轉為零售型CBDC,這兩項屬於公部門;銀行存款變成存款代幣、非銀行體系發行的電子支付代幣,就是所謂的「穩定幣」,這兩項為私部門。
謝鳳瑛強調,與單一法幣價值連結的穩定幣,與法幣具有一比一的兌換關係,多以高品質、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像債券或存款等為準備資產,視同電子支付代幣化工具;作為支付用途的穩定幣,應接受與現行電子支付相同監管。
謝鳳瑛認為,虛擬貨幣應採分級管理,可依照交易量的多寡進行不同管理,但並不代表,交易量不大就不納入監管;金管會這次設立虛擬貨幣專法,主要是為了消費者保護,若交易量不夠大就不納管,會導致消費者無法獲得完全保障。
因此,就算交易量未達一定金額,也要採輕度管理,有些國家的做法是,不用資本限制但需要註冊,且需設定資產分別管理措施,因與法幣為一比一的兌換關係,若將來消費者要贖回法幣,業者要有充分的準備資產供客戶贖回。
央行建議,虛擬資產業者一定要「落地監管」,業者要在台灣提供國人的虛擬資產服務,就必須「落地」,避免所謂的監管套利跟不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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