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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符合ICP(保險核心原則)要求保險業投資需注重「集中度風險」,金管會正研擬對壽險業持有單一檔主動式、被動式ETF設限。據了解,壽險業最擔心的是,未來被動式債券ETF單檔投資限額,一旦遭限縮,滿手台幣保費只有兩條路,一是只能多找幾檔ETF投資,二是再找新投資標的。
據透露,金管會初步規畫兩大方向,一、壽險業已持有的被動式ETF部位「舊部位不影響」,僅對未來新投資的單檔被動式ETF設限,單檔持有比重仍盼與其他商品監理一致,拉平為10%,但也不排除彈性提高。
二、因應各投信第2季將新發行主動式ETF,壽險業投資單檔主動式ETF將比照共同基金(Mutual Fund)單檔投資持有比重限10%。
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說,19日公聽會邀投信、壽險公會和證期局做討論,主要是因應新增主動式ETF商品,僅是將被動式ETF放在一起討論,希望壽險業投資分散,確保經營穩定性。
依《保險法》146-1條規定,壽險業投資證券化商品、及經核准投資的有價證券(如新增主動式ETF),投資總額限保險業可運用資金10%。
但壽險業僅有「總額」規範,單檔投資限額則回到證期局規定:ETF規模逾30億元者,單一投資人持有限五成,低於30億元者,單一投資人持有限七成,保險局認為,依ICP要求,可再降集中度風險。
保局初步方向是,既有被動式債券ETF部位維持現狀,免適用新規定,主要是有些債券ETF投資標的幾乎不動,壽險若要降低持有比重,對ETF衝擊較大,但認為新投資部位需要設限;另單檔投資主動式ETF則限10%。
目前全市場債券ETF規模3.2兆元,其中壽險業持有1.7兆元,占53%過半,顯示壽險業是債券ETF大金主,也因這些債券ETF都是投資美債,等於是繞道投資海外,對業者來說,既不吃國外投資額度,還因台幣計價可省避險成本。
一旦未來壽險業「新」投資單檔債券ETF部位設限,因單一持有比例下降,業者只能自己多找幾檔ETF做投資,否則就得再找其他投資標的。
對投信業而言,也得要洽多家壽險業一起包,才能完成一檔債券ETF募集;對金管會來說,則是面臨市場業務發展、與保險監理的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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