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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規模專營電支機構須設資安主管 6家業者均完成

本文共399字

中央社 記者羅元駿台北20日電

提升電子支付資安能量,金管會今天指出,專營電子支付的機構前1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資產總額達新台幣10億元,或使用者人數達200萬人以上,應設置資訊安全專責單位及主管,目前6家業者均已設立。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在例行記者會說明,為提升金融資安防護能量、保障使用者權益以及金融監理需要,修正「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已完成法規預告、明天生效。

侯立洋表示,明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制度查核時,報告須具合理確信度。考量實務上目前已進行2024年度的查核作業,這條新規將於明年上路並適用於2025年度報告。

侯立洋進一步指出,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前1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資產總額達10億元,或使用者人數達200萬人以上,應設置資訊安全專責單位及主管。

侯立洋補充,現行有6家電支業者已經設有資安專責單位,包含全盈支付、全支付、悠遊卡、一卡通、愛金卡和街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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