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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8日宣布券商雙利多,一、允許券商將分公司變更或新設「簡易分公司」大降成本,二、券商「客戶分戶帳」僅需一半計入負債,券商負債淨值比降低後,可做更多業務,雙利多都將在今年第2季上路,讓券商開源又節流。
目前全台有64家券商,共設829家券商分公司,未來券商可將這829家分公司改制為簡易分公司,或乾脆新設;至於「客戶分戶帳」有17家券商開辦,未來僅需半數分戶帳款,計入負債,有券商因此負債淨值比少了一半,可做更多業務。
金管會預告修正「證券商設置標準、管理規則及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等三大規定,開放券商可新設、或將一般分公司變更為簡易分公司,第2季開放券商申請,有利降低成本的「節流」。
未來券商簡易分公司與一般分公司,有兩大差異,一、業務範圍簡化:僅做財管、或客戶開戶前置作業、招攬和諮詢,不再有「交易」業務,二、調降券商營業保證金到200萬元,少了六成,也免繳存50萬元的交割結算基金,降低成本。
一家券商主管說,設簡易分公司除降低成本,還可以更貼近客戶,如高資產大戶更需要諮詢、也能做招攬,這些簡易分公司可以搶攻富豪戶財管商機。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也坦言,線上開戶、電子下單交易比率已達80%,很多券商營業大廳需求很低,金管會評估後,放行券商可設簡易分公司,但顧及20%投資人仍有面對面需求,因此限制每家券商,一年變更及新設,限合計三家。
其次,金管會也發布令釋,放寬券商負債淨值比的「負債總額計算」得扣除項目,新增可全額扣除承銷、股務代收款項,及扣除50%的客戶分戶帳款(等於只需計入一半),降低券商負債淨值比做「開源」。
依現行規定,券商負債占淨值以六倍為限。目前有4家券商負債淨值比約落在4.5倍,分戶帳款僅半數計入負債後,有一家券商負債淨值比可從4.1倍降到2.3倍,幾乎砍半,負債淨值比降低,可承作其他更多業務。
券商開辦分戶帳,讓客戶交割款可放在「分戶帳」中,該分戶帳款也計入券商負債中,隨分戶帳款愈來愈多,將會讓券商負債擴大,進而擠壓到其他業務,負債新制認列將在五月上路,將讓17家開辦券商負債淨值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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