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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控前董事長吳東進 涉嫌背信被起訴

新光金控前董事長吳東進。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光金控前董事長吳東進。聯合報系資料照

本文共293字

經濟日報 記者莊永佑、戴玉翔/綜合報導

新光金控(2888)、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涉嫌挪用新壽資金、資產,以及旗下「新板傑仕堡」樓面等資源,打造個人名下公司的傑仕堡健身經營的豪華健身房,導致新壽損失9,947萬餘元。

新北地檢署昨(21)日依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及證交法、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吳東進等四名高層,並對吳求刑五年。對此,新光金控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予評論,並強調「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本案包括吳東進及新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盧麒堯、林偉傑、資深協理張良梓等四人皆遭起訴。檢方認為,吳東進等四人嚴重違反公司治理,破壞金融保險業最重要的信賴基礎,造成新壽近億損失,對新光金及新壽帶來影響甚鉅的重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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